阜城南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和 廉租住房实物配建项目建设专题会议纪要
2008年5月19日下午,市政府副市长王改林在市政府会议中心主持召开阜城南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建项目建设专题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宫传玺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房产局有关情况汇报,对涉及项目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原则同意《阜城南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实物配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阜城实物配建项目由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规定,会议同意市房产局委托阜阳市安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市直公房管理处国有企业)作为项目实施法人单位具体实施建设。阜阳市安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阜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阜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抓紧进行项目建设。 二、会议同意市城市规划局对南苑小区项目选址的意见,项目选址于柳林路以南、三清路以北、西清路以东、中清河以西,占地面积153350平方米(约230亩)。 三、南苑小区经济适用房建设资金由实施单位自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按项目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互相配合,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市国土资源部门配合房产部门抓紧办理土地征用划拨手续,并会同颍州区政府做好项目用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市房产局要对项目委托具体实施单位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项目质量并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建委和有关部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职能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参会人员:市建委陈继民,市国土资源局王五一,市城市规划局李佑斌,市房产局王家仁、闫松华。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阜城南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解决阜城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提高政府对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能力,顺利推进阜城南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确保省、市政府下达的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08〕18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和运作方式 (一)项目概况 南苑小区项目规划在南三环柳林路以南,东清河以西,西清路以东,项目立项总占地面积310亩,总建筑面积311320平方米,其中2008年开工面积80000平方米(1400套)。实际征地230亩,用于2008年至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 该小区规划总体强调“经济适用”的原则,采取整体对称式布局,住宅成行列式布置,以多层为主,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 (二)建设目标 1.规划设计上做到配套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良,经济适用。 2.工程管理上做到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争杯创优。 3.社会效益上达到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业主满意,建设单位满意。 (三)项目运作方式 南苑小区项目的运作方式:市政府决策,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市房地产管理局监督管理并委托阜阳安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市直公房管理处国有企业)按照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制实施建设。 建成出售后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市场化的物业服务。 建成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产权属市政府,委托市直公房管理处代管。 二、建设单位操作方式 (一)实行项目部制 1.成立南苑小区建设项目部,由阜阳安康物业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具体负责。下设项目开发组、工程管理组、财务管理组、销售管理组、前期物业管理组、预决算组、资料综合组和内部监督组。 2.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基础,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预决算制,工程备案制,同时依法加强行政监督,并完善好项目部各小组的工作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以确保项目建设顺利、高效。 (二)管理方式 1.实行岗位责任制,定岗不定人,人员应聘上岗,工作中定时进行岗位业绩考核。 2.财务管理上实行账目单列、单独核算、公开透明、接受监管,加强成本控制。 (三)资金筹措方式 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资金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筹集。项目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可以在政府批准的供应对象中预售。 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在项目开工前先予拨付。 三、主管部门监管方式 市房产局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建设管理部门,承担以下监管职能: (一)项目建设监管 成立项目监管组,监管组由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组和规划与工程技术指导组组成,负责对建设单位出具的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单位和前期物业管理单位招投标、高价和新型建材使用、招标外工程设计和施工、工程和建材款拨付、项目竣工验收、项目预决算等意见进行审核,并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审定。 (二)资金使用监管 成立资金监管组,设在市房产局财务科。根据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审定的方案,对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进行审查。 (三)全程综合监督 成立综合督查组,由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综合组和特邀行风监督员组成。负责对项目施工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项目建设监管和资金使用监管情况进行监督。 四、项目建设进度控制 (一)项目进度计划 (见附表) (二)保障措施 建设单位既要对全年工程进度通盘筹划,又要立即着手解决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的规划设计、土地征用报批和拆迁工作。工作中要强化时效意识,件件落实到人,在预定的时间内提前完成。 五、建立有关部门协调机制 各有关部门根据《阜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积极搞好服务。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最大的支持。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项目进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项目建设健康顺利进行。 |